| 大名县商业局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 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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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6 17:11 文章来源:大名县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大名县纪委《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赵民堂、靳庆成同志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它各位副局长、工会主席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现将我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由刘子国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2、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由刘子国同志负责,人事科参与。
3、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问题。由柴元魁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4、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由杨怀林同志负责。企业发展科参与。
5、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问题。由李希海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6、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由柴元魁同志负责,财务科参与。
7、探索和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事前、事后向监察机关报告,制止、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浪费等不良习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由李希海同志负责,财务科参与。
8、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平、党务公平、充分发扬民主。由刘子国同志负责。人事科参与。
9、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柴元魁同志负责,企业发展科参与。
10、促进深化和创新民主评议工作,建立民主评议的长期机制。由柴元魁同志负责,企业发展科参与。
11、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完善机关管理工作制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由柴元魁、杨怀林同志负责。办公室、企业发展科参与。
12、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由刘子国同志负责,人事科参与。
1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由柴元魁、李希海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14、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由刘子国同志负责,人事科参与。
15、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由杨怀林同志负责,办公室参与。
16、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监督作用。由柴元魁同志负责,财务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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