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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风行风短信投诉和网上投诉办理回复工作的通知
2007-08-28 16:25  文章来源:邯郸之窗编辑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邯郸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风行风短信投诉和网上投诉
                             办理回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评办、市直各参评单位、各参评基层单位:
  为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的交互功能,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方便百姓发表心声;答复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投诉,解决百姓忧愁;强化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建设和谐邯郸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就做好政风行风短信投诉和网上投诉办理回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市直63个参评单位、52个参评基层单位。
  二、受理内容
  主要受理广大群众对市直和基层参评单位及各县(市、区)的县直和基层参评单位政风行风方面的的咨询、建议、意见和投诉。
  三、受理方式
  群众通过登陆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网站(http://mzpy.hd.gov.cn),或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d.gov.cn)首页,点击网上评议栏目进入,并在网上直接填写投诉件。也可发送手机短信“被投诉参评单位+投诉主题+投诉内容”到15831011919短信投诉平台。
  四、办理程序
  市民评办将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各登录1次市民主评议网站,按照群众投诉的对象及类别,经有关负责人、领导签批办理意见后,在网上直接转参评单位承办;承办责任单位要及时同投诉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提出答复意见,报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通过民主评议网站网上办公系统以参评单位名义在网站上作出答复,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重要投诉件实行挂账督办,不仅在网上答复,还要向市民评办报送书面材料。涉及各县(市、区)对口单位的要由各参评单位负责转办、督办及回复。
  五、办理时限
  在接到市民主评议办公室转办的群众投诉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群众来信交主管领导处理。具体时限为:自转办之日起,一般问题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问题情节复杂、需多个部门参与办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并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就阶段性调查处理情况作出回复,并及时反馈给投诉群众,待全部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做出全面答复,尽可能地减少投诉件流转时间,确保群众投诉及时办理,坚决防止答复超时现象。超过10个工作日不回复的,系统会自动将其转到超期投诉列表中。
  六、责任处理
  市民评办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参评单位投诉办理情况,对超时限办理以及不认真对待群众来信,答复意见草率,导致多数群众不满意或重复投诉的,将按规定给予通报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办理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具体要求
  1、专人受理。市直和基层各参评单位要安排固定专人办理,及时处理反馈。各参评单位要确定1名主管领导和1名投诉办理责任人,负责政风行风短信投诉和网上投诉的下载、送签、转办、督办及网上回复工作,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2、及时登陆。投诉办理责任人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3时要至少各登陆一次民主评议办公室网站,在网上查看或接收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一经发现,要及时向责任领导汇报,提出督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后,网上回复处理意见。办公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详见附件。
  3、严格保密。各承办单位要对涉及到投诉人的相关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不涉及调查处理的人员透漏投诉人信息,因工作不善引起的责任由承办单位承担。
  4、垂直管理。市直各参评单位设在各县(市、区)的对口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主管领导和1名投诉办理责任人,具体负责网上投诉办理工作。
  5、组织联络。各参评单位确定的责任领导、投诉办理责任人姓名、职务及办电、手机及单位电子邮箱于8月15日前报市民主评议办公室。
  联系人:赵艳强
  联系电话:3159800
  电子邮箱: hdsmp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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